事项名称 | 申办《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事机构 | 各分、县局治安大队 |
设定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企、事业单位 |
申请条件 | 依法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
办理材料 | 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①填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④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⑤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
法定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榆阳公安分局:0912-3517018
榆横公安分局:0912-6667128 神木市公安局:0912-2292610 府谷县公安局:0912-8812132 定边县公安局:0912-4219265 靖边县公安局:0912-4646132 横山区公安局:0912-7618238 绥德县公安局:0912-5628053 子洲县公安局:0912-7231197 清涧县公安局:0912-5311543 佳县公安局:0912-6734152 米脂县公安局:0912-6225215 吴堡县公安局:0912-6510125 |
监督电话 | 0912-3234477 |
办理流程 | 申办《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流程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地点 | 各县公安分局 |
表格下载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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