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的申请 |
办事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市、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事机构 | 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陕西省内的常住居民和持居住地签发的居住证的外省籍人员。 |
申请条件 |
1、申请人首次申办护照。2、持照人 的原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可以申请。3、持有的护照有效期不满6个月之内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又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经公安机关认可的;4.户照签证页用完的;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持证人出生地、出生日期等项目变更的。 |
办理材料 |
1、本人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的,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2、外省籍人员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办理;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申请表上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并签字;4、属于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相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出境的证明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邮寄时间不算在工作日内)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须本人前往省内和居住地的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接待受理大厅采集指纹、采集手写签名、采集制证照片、缴纳证件工本费等;2、按照受理通知单上产生的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按照预约取证时间前往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受理大厅领取证件或选择邮政速递证件。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17)1186号
收费标准:电子普通护照:首发、补发、换发160元/本。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全市出入境部门地址及电话 |
监督电话 |
0912-325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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