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394/2025-00079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榆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函 |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第217号提案的答复函
高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提案》(第2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坚持惩防一体,源头治理,结合夏季社会治安集中打击整治,持续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校园及周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市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旅馆内被侵害刑事案件“双下降”,特别是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1%,着力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高位部署抓推动。一是党政协同共治。市上成立专门教育委员会,建立“2+1+N”工作机制,制定了10项硬措施,统筹政法、公安、教育等16个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年“十大行动”,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专题会4次,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构建了“教育引导、公安管控、学校干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市公安局年初列出1张任务清单,明确5项职责任务,完善25项具体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每月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三是强化督导整改。会同教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春秋开学季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校园安全监管、涉校矛盾纠纷、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和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安全防范风险,向教育局等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39份,倒逼学校等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二)打防并举净环境。一是强化违法犯罪打击。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健全涉校涉学生等未成年人侵权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露头就打,快侦快破。2025年全市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比下降2.1%,其中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1%。二是强化校园周边防控。全市1182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部落实防冲撞设施。建立了“四位一体”护学岗机制,实行辖区派出所牵头,治安、交警、巡警部门协同,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启动社会面防控等级勤务,发挥校园警务室、周边治安岗亭、流动警务站(点)的作用,校园周边日均部署警力3000余人次,确保周边安全有序。加强校园及周边问题隐患整治,排查稳控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及周边200米内摆摊设点等问题,今年累计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602处,整改隐患569处,排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52处,整治乱点125处。三是强化行业场所管理。加大对旅店、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行业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打打击“黄赌毒”丑恶现象,持续严格督促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及“常态宣传、强制报备、暗访检查、研判核查、一案双查、督办约谈”六项机制落地落实,持续开展文化市场和网络环境清理工作,全力挤压涉未成年人犯罪空间。今年全市共检查各类行业场所1万余家次,处罚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酒店14家,查缴非法出版物500余册,处置网络涉黄涉非有害信息80余条。
(三)齐抓共管保安全。一是突出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全市公安配备法治副校长268人、配备率57%,强制要求各中小学开学必须第一讲“法治教育讲座”,灵活生动的向在校学生宣传反诈、禁毒、防欺凌、校外安全等知识,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二是强化社区摸排。推动社区警务与防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相融合,落实每周与社区(村)书记、治保会主任联系见面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重点了解、定期走访有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障儿童的家庭和单亲、重组家庭,及时发现核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逐人建立台账。三是落实家庭监护。发挥派出所主防作用,广泛摸排发现家庭监护履行情况。对不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发现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及时通报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重新指定监护人,筑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四是防范校园欺凌。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部署开展全市校园暴力及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学生欺凌防范治理“2+1+N”工作机制》,通过涉学生欺凌线索和案事件信息“双通报”、重点案件会商、通报提醒约谈、复盘追责问责等措施,形成齐抓共管、联动治理工作格局。全市865所中小学已全部设置警察叔叔信箱,榆林能源化工职业技术学校搭建线上匿名举报平台和安装“远程一键报警系统”,有效预防各类校园突发事件。
(四)分类管理强教育。一是强化教育训诫。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公安机关通过“三知四查”,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家庭、生活、心理、不良嗜好等背景情况进行摸排评估,对违法行为较轻的,加强教育训诫,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同时,发现家长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履职不当的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提高监护意识和教育能力,今年共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服务208人次。二是强化矫治教育。对符合条件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依法送入榆阳、神木2所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正,推动案件办理与矫治挽救双结合。目前,榆林市第十九中学和神木市第十六中学两所专门学校共有在校生159人。三是强化日常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组织公安民警加强对留守儿童、在押人员子女未成年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开展教育管理、帮扶救助等工作。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1314余场次,组织开展演练500余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做出正确的估价,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难以应付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有的贪图享受而盗窃、抢劫、诈骗,有的为了所谓义气,充当英雄而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学校引导乏力。不少学校将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和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培养重视不够。教师对学习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问题学生”疏于管教、放任自流,甚至动辄勒令退学将其推向社会。一些学校不重视法治教育,部分学生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无所顾忌。
(三)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人行为失范,多数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原生家庭环境较差,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父母存在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甚至有的父母还是服刑人员。监护人管教不力,很多涉案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前就已存在多种劣迹,家长无力管教、放任自流,纵容不良行为升级为违法犯罪。
(四)综合治理缺位。教育、民政、公安、妇联、团委、司法、社区等职能部门联动还不到位,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深度不够,合力不够,存在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职责任务不明确、协调议事和监督考核机制不清晰、前端基础预防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选好配强法治副校长。全面建立警校共建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积极组织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法律讲座等形式全面开展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生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二是压实监护人管教责任。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视情对到场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书和管教协议,增强法律威慑力。特别是在办理未成年人盗窃等侵财类案件时,支持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倒逼监护人落实监护管教责任。
三是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强建设校园警务室,加强安保人员培训,切实落实人防在岗、物防在用、技防要求。对在校师生开展摸底排查,重点掌握不良行为学生动态,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实行“一人一策”帮扶管控,防止不良行为学生流入社会实施违法犯罪。
四是强化校园周边整治。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整顿力度,依法严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管网吧、KTV、影院、游戏机室、歌舞厅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行业场所,通过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是提升整体工作合力。依法监督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监督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校园安防建设达标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家、校、警”三位一体的帮扶措施,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依规落实定期报告活动情况、接受心理辅导、接受社会关护等矫正措施,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意见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和贯彻推动。
榆林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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