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0394/2025-0006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11-28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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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3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彦西委员: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春节烟花爆炸安全管理的提案》(第320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榆林市烟花爆竹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监管、查处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等。

一、关于多部门联动,对于不合格烟花爆竹实行严格管控销毁,全面禁止不合格烟花爆竹在市场流通方面。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审批规定,从严审查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加强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和监督检查,开展多批次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专项查控勤务,启动辖区高速公路、重要道口各级公安检查站,依法严查非法违规运输,严防小批量多趟次非法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对发现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形成强大震慑。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35起,行政拘留27人,罚款12人,销毁没收、废弃烟花爆竹800余件。

二、关于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责任管理方面。

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一是严格审查燃放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指导燃放单位周密制定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同时督促主办单位认真做好应急准备。二是严密管控措施,提前对燃放现场周边道路和高点的视频监控进行调试,通过部署无人机、热成像等设备,实时观察现场人流峰值,密切关注社会面整体治安情况,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火灾伤人等安全案事件。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23场,均为具备大型焰火燃放资质的专业团队实施,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关于加大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宣传到位、事半功倍思想,坚持将宣传引导贯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始终,联合应急、城管、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禁限放通告,广泛宣传禁限放政策。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街巷,组织宣传活动980余次,通过微信、短信等媒介发送信息36000余条,张贴通告、标语、横幅等宣传资料34200余份,力争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

感谢您对加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榆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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