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0394/2025-00063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榆林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11-28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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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3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思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非机动车道通畅环境统筹规划摩托车专用道的提案》(第3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优化非机动车过街交通组织,完善非机动车交通标志,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等方式,着力提升非机动车通行环境,但目前非机动车通行环境差的问题仍未根治,这也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非机车违法查处。2025年,公安交管部门就城区非机动车、摩托车部署专项整治,明确了非机动车5项重点违法为整治重点,组织违法查处统一行动,安排每周三为全市一盔一带安全整治统一行动日,城市道路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不靠右行、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闯红灯,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中心城区设置固定管控点28处,日均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400余起。

(二)优化交通组织。一是施划交通标线。在文化路、长城路、富康路、青山路、人民路、新建路、榆林大道、榆溪大道、建业大道、明珠大道、沙河路等11条主干道的最右侧增加施划非机动车通行交通标识1100余个;在长城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明珠大道与榆溪大道十字路口等22处主要交通路口施划了非机动车过街等候区,实施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明确了非机动车在路口的等候空间、在路段的通行路权。二是设置指示标牌。在全市非机动车通行流量较大的路段上,安装300块非机动车靠右行指示标牌,指引非机动车规范通行。三是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在全市设有非机动车通道的道路上,安装98组非机动车信号灯,引导非机动有序通行。

(三)强化宣传提示。在中心城区主要十字路口摆放非机动车文明通行主题宣传标牌;24处交警岗亭电子游走字幕、3处警用宣传大屏24小时滚动播放车有牌、人有证、戴头盔、靠右行等主题宣传标语;启用6台无人机在文化路、长城路、新建路等重点路段和上下学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喊话式警示提示。针对学生和家长群体,拍摄制作《适龄骑行、头盔必戴》公益短视频。制作发布非机动车典型事故案例视频15起,不断通过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非机动车通行环境治理的难点

(一)骑行者安全意识差。电动自行车成本低且不需要驾驶资质,骑行群体安全意识相对较差,骑行群体普遍为妇女、老人,法制意识弱,并且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未接受过交通安全教育,上路行驶时,侥幸心理强。

(二)交通违法成本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成本低,电动自行车违法仅处罚20-50元,且违法不具有强制性(违章录入身份证信息,驾驶人无驾驶证,处理违章没有强制性)。

(三)违法取证不能全覆盖。目前查处违法仅能依靠交警现场管理,但警力有限无法做到全面覆盖管理,非机动车大部分悬挂临时过渡号牌,电子监控也不能有效抓拍,摩托车车牌位置和运动特征导致监控识别准确率不高。

(四)非机动车通行与停车供需矛盾难以平衡。榆林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供需矛盾突出,按照文明城市创建部门关于停车位应划尽划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在城区132条主次干道共施划了1.7万余个路内停车泊位,路段上非机动车道、右侧车道被车位占用,车辆频繁进出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另外一些非机动车道内设置公交站点,公交车辆进出也对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造成干扰,但取消停车位,公交站点设置在主路又会加重交通拥堵,矛盾交织难以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非机动车交通组织。配合住建部门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对非机动车道连续性的改造及路口交通组织的改造,新建道路按标准规范实施,进一步健全道路功能,让车辆各行其道。

(二)加强路面秩序管控。继续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力度。在路段上,加强交警机动巡查管控,通过喊话纠正的方式引导车辆按道通行。在路口上,三见警执勤交警要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按道通行,停在合适位置。重点查处快递外卖行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严重违法行为定期抄告所属企业及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行业自律。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强化警校家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及家长交通规则的学习。组织交警进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规则的必要性,让遵守规则成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积极宣传安全出行知识,以及闯红灯、逆行、占道抢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让市民群众从中吸取教训,遵守通行规则。

(四)探索先进管理措施。充分借鉴外地关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先进管理经验,创新实施榆林管理措施,依托新建马路学堂站点、交警岗亭,研究推广违法当事人参与交通劝导活动,增加违法人违法时间成本,通过参与交通劝导活动加强当事人交通文明意识,联合教育局研究推进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上放学期间交通秩序管理,组织交警进摩托车、电动车售卖店铺,张贴交通文明宣传标语及出行需知。

关于最右侧车道分时段设置专用道、加强管理体系与奖惩机制的优化等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推进。

最后,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榆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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