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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聘用驾驶人备案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9 14:15:00

办事机构 市、县两级车管所 法定期限 1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承诺期限 1日
行使层级 市、县级 咨询电话 0912—328536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监督投诉电话 0912—3260122(3285041)
办事对象及范围 机动车驾驶人 办理地点、时间 市、县两级车管所,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 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办理材料 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6年139号令)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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