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情况备案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9 15:15:52
办事机构 |
市级车管所 |
法定期限 |
1日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型 |
承诺期限 |
1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咨询电话 |
0912—3535864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3260122(3285041) |
办事对象及范围 |
驾驶培训机构情况备案 |
办理地点、时间 |
车管所昌汗界办公区、新建路分所,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驾驶培训机构的申请;运输管理部门对企业资质的评估;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办理材料 |
驾驶培训机构的申请;运输管理部门对企业资质的评估;组织机构代码证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6年139号令)第四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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