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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有关程序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9 14:14:33

事项名称 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有关程序
申请条件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日期、地点由公安机关确定
办理材料 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办理流程 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无特殊情况的,律师会见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
联系电话 全市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电话
办理地点 公安监管场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夏季(7月-10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请参照各县(区)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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