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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备案流程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9 14:14:23

一、企业申请

向市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

(一)生产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

(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二、进行初审

市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送省公安机关复审;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进行复审

省公安机关对报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填发生产登记批准书,由市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人领取;复审不合格的,作出不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通知市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由市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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