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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9 09:09:04

事项名称  死亡登记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通办范围  市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事机构  户政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榆林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籍业务实施细则》
办理对象及范围 我市居民
申请条件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邻居或所在单位,城市在殡葬前、农村在死亡一个月内申报。
办理材料 持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部门、单位、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户口薄》和身份证。
法定办理时限 户籍室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 户籍室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公时间 榆林市户政单位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及电话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榆林市户政业务受理点

监督电话 0912-323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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