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6年11月8日17时17分已阅读:3,913 次文章来源: 户政处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事项名称 |
户口变更、更正登记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通办范围 |
市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事机构 |
户政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榆林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籍业务实施细则》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我市居民 |
申请条件 |
1.姓名(姓氏)、性别、民族变更: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报,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报。2. 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变更:如有变动,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报。
3.出生日期变更:确系户口登记差错需要更正出生日期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
1.姓名(姓氏)、性别、民族变更:持书面申请、《户口薄》、身份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原始记载、其它证明材料(出生证、《公证书》、宗教局批准文件等)。2. 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变更:持婚姻状况证明、《毕业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3.出生日期变更:确系户口登记差错需要更正出生日期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始户籍资料以及单位、学校、居(村)委会、乡政府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 |
1.姓名(姓氏)、性别、民族变更:变更姓名,所领导审核,户籍室直接办理变更姓氏、性别和民族的由户籍室审查受理填写审批表→派出所审核(15工作日内)→县(区)公安机关审核(15个工作日内)户籍室民警办理(5个工作日内)。
2. 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变更:户籍室审核,当场办理。
3.出生日期变更:户籍室审查受理→派出所审核(15个工作日内)→县(区)公安机关审批(30个工作日内)→户籍室办理(5个工作日内)。 |
法定周办理时限 |
无 |
办公时间 |
榆林市户政单位办公时间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榆林市户政业务受理点 |
监督电话 |
0912-3234479 |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