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行政可证审批
发表时间: 2017年1月9日8时08分已阅读:2,253 次文章来源: 治安支队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审批 |
承办单位 | 市局治安支队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审批对象及范围 | 申办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条件 |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
办理手续 |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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