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行政许可
发表时间: 2017年1月9日8时08分已阅读:2,342 次文章来源: 治安支队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
大型活动行政许可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部、省、市、县级 |
通办范围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设定依据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办理方式 | 点此进行在线申报 |
办理地点 |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
审批对象 | 依法进行大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承办单位 |
治安部门 |
办理条件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
办理手续 |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
法定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2-2330307 |
监督电话 | 0912-3234457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地点 |
榆阳区文化南路和泰安路交叉口 |
办理流程 | 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图 |
相关表格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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