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表时间: 2021年4月15日8时08分已阅读:41 次文章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频次 | 比例 | 抽查内容 |
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的抽查 | 榆林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
每半年抽查1次 | 每次抽查比例25% |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5.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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