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抓3人, 榆林高新公安一周内连续破获三起诈骗案
全市冬季严打严防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高新分局及时部署、细化任务、强化措施,一周内连续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破案3起,为群众挽回损失34.4万元。
1月13日,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3岁,陕西省清涧县人),破案1起,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经查,2019年8月,王某某以某4S店销售经理的身份博取受害人的信任,骗取受害人购车款20.4万元,将购车款用于个人开销。后王某某以车辆发生肇事导致无法交付车辆搪塞受害人,并以各种理由拒不给受害人退款。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1月16日,分局刑警大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延某某(男,47岁,陕西省绥德县人)抓获归案。经查,2015年5月,延某某虚构事实,以能够为受害人郝某某在榆林市某医院安排工作为由,骗取受害人14万元。2020年初,受害人发现事情办成无望,便催促其退钱,但延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受害人无奈之下报警求助。刑警大队将延某某抓获后,对其加大教育力度,规劝其将涉案的14万元全部退还受害人,实现了追赃挽损的目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延某某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1月19日,分局刑警大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男,41岁,榆林市榆阳区人)抓获归案。经查,2020年6月,秦某某谎称其认识某教育局领导,可以将受害人万某的小孩转入高新区某学校就读,骗取受害人1.5万元,在受害人多次催促下逃匿并断绝联系。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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