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审批
发表时间: 2020年3月3日11时11分已阅读:735 次文章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审批对象: 全市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设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级)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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