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32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19年10月15日11时11分已阅读:633 次文章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榆公办函〔2019〕88号
冯捷、贺定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浪狗管理的建议》第1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月8日由我局负责起草的《榆林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暂行)》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2月8日正式施行。《办法》涉及养犬的限制与登记、犬只的防疫管理、养犬的行为规范、犬只的收容与经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榆林市养犬管理的现状,积极探索学习养犬管理方面的经验,及早起草养犬管理条例,填补我市对养犬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
再次由衷地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对我市公安工作进行建言和监督。
附件:《榆林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暂行)》全文
榆林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