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不得涂改,不得变更格式;
2.工程竣工自验报告(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提供并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图纸(纸质蓝图:装订A4纸成册,封皮及侧面分别注明对应的名称,加盖竣工图章、设计院、设计师的图章;电子版图纸(光盘)CAD格式,不得压缩,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电子版图纸要认真对照蓝图核查,确保与最终竣工图一致);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产品认证书、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防火门、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水带、水枪等提供黄色或灰色B签原件)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水、暖、电、建筑人员身份证及设计证;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或项目经理任命书;监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身份证及监理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服务机构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以上各单位资质需每一页加盖各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 审核意见书;
(2) 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建设单位人员,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 建设工程涉及消防部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建设工程消防产品明细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责任制台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不得缩印)。
联系电话:0912-818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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