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170417-1545 |
发布时间:
2017年4月17日16时16分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
文 号: |
公文时效:有效 |
名 称:
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
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发表时间: 2017年4月17日16时16分 已阅读:685 次 文章来源: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