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年9月29日17时17分已阅读:2,380 次文章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 发布机构: 榆林市公安局
办事机构 |
市、县两级车管所 |
法定期限 |
1日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承诺期限 |
1日 |
行使层级 |
市、县级 |
咨询电话 |
0912—325513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3260122(3285041) |
办事对象及范围 |
机动车驾驶人 |
办理地点、时间 |
市、县两级车管所,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 |
办理材料 |
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实施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令)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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